各设区市人事局、审计局,省直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190号)文件精神,现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合格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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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科 目 |
试卷满分 |
合格分数 |
审计 (中级) |
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|
100 |
60 |
审计理论与实务 |
100 |
60 | |
审计 (初级) |
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|
100 |
60 |
审计理论与实务 |
100 |
60 |
二、合格人员名单
余深尉等37人取得中级资格,卢碧媛等4人取得初级资格格(具体名单附后)。
三、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、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
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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